专利诉讼业务
我们的律师是特拉华州、新泽西州、德克萨斯州、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加州和伊利诺伊州这些关于专利法的主要联邦法院的出庭律师。当客户需要技术娴熟的法庭律师时,我们的律所就会冲在第一线。我们还参与了联邦巡回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的许多上诉案件,并进行了辩论。此外,我们还参与了许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诉讼。
在专利局的专利复审委员会(PTAB)程序(IPR/PGR)中,我们也做了同样的工作。我们参与过专利所有人和仿制药双方的许多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讼。我们了解 IPR/PGR 在与法院诉讼相结合或代替法院诉讼方面的作用和策略。我们对是否以及何时提出专利复审委员会程序申请、estoppel如何适用,以及确保专利复审委员会程序与同时进行的法院程序之间的一致性非常敏感。
但我们也明白,并不是每个专利诉讼案件都能取得理想的最终结果。我们不会对所有可能的指控或辩护提起诉讼。我们不赞同“焦土诉讼”策略,因为这种策略会不必要地使案件复杂化,激怒对立双方和法官,并浪费客户的金钱。我们希望在符合客户目标的基础上为客户带来有意义的结果。
客户之所以将正在进行的专利诉讼移交给我们,是因为我们拥有以高质量、低成本的方式完成工作的专业知识。很多时候,我们会在客户的预算被消耗殆尽、看似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接手移交的案件。我们接手后,运用精益/六西格玛方法,努力实现客户的目标。
客户信赖我们与制药学、药理学、制剂化学、使用方法、合成和药物化学、多态性以及各种形式的分析测试领域的顶尖专家建立的牢固关系。我们之所以能打赢官司,是因为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了一致:(i) 专家证词;(ii) 诉讼策略;(iii) 我们用复杂的事实讲述简单故事的能力。
我们在以下方面代表客户
- 涉及传统品牌药物公司与仿制药公司的第四款/哈奇-瓦克斯曼法案诉讼
- 涉及品牌公司与品牌公司(例如,NDA/RLD 持有人与 505(b)(2) 申请人)的第 IV 款/哈奇-瓦克斯曼法案诉讼
- 涉及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的传统专利诉讼。
- 代表客户处理共同发明权和其他所有权纠纷
- 制定战略性诉讼策略,包括反诉和交叉许可等替代性商业目标
- 参与专利局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行政程序
- 就专利诉讼的各个方面提供咨询,包括专利侵权和有效性分析
- 处理关于发明优先权和不公平行为有关的专利申请历史问题;专利滥用和损害赔偿;反垄断问题以及初步和永久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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